服务介绍
单位办理养老保险登记须知
(业务期每月1-25日办理)
一、需携带的资料
(一)已多证合一的单位
1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2、《开户银行许可证》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,空白处写上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)
注: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人力资源服务、劳务派遣服务,则需提供相关许可证明。
(二)未多证合一的单位
1、营业执照、批准成立证件、登记证书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
2、企业法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
3、《开户银行许可证》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,空白处写上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)
二、相关要求
在我局办理养老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须在参保当月开通网报、办理CA证书,在网报上增加参保人员、申报当月业务,并到长安区税务局签订三方协议。详情见《企业养老保险登记须知》
养老保险公共邮箱:caqsbj@163.com
邮箱密码即电话:866620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