怎么办旅行社经营许可证?
来源:欣飞财税咨询河北有限公司 时间:2025-01-10 浏览量:114次
办理旅行社许可证,一般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按照相应流程进行,以下为你详细介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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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固定的经营场所:拥有相对稳定、产权明晰或租期明确的营业用房。例如,租赁的办公场地,租期通常不少于 1 年 ,且面积能满足业务开展的基本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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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必要的营业设施:具备传真机、复印机、直线固定电话等办公设备;同时,至少拥有一台能够联网的计算机,用于在线业务操作和信息查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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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: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,注册资本不少于 30 万元人民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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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:至少有 3 名持有导游证的导游;具有与旅行社业务经营相适应的管理人员,如具备旅游管理专业知识或从业经验的经理等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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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入质量保证金: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,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 20 万元;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,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 120 万元。质量保证金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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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立申请书:应载明旅行社的名称、经营范围、经营场所、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以及设立旅行社的可行性分析等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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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行社章程:明确旅行社的组织架构、股东权利与义务、决策程序等重要事项的规范性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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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:提供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工作经历、学历背景等履历情况,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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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营场所证明:若为自有房产,需提供房产证明;若为租赁场地,则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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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业设施、设备证明或者说明:如购置办公设备的发票、计算机联网证明等,用以证明具备必要的营业设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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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:证明拟设立的旅行社名称符合相关规定,且未与其他企业重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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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游人员的导游证和劳动合同:与至少 3 名导游签订的劳动合同,以及导游证复印件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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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及存款证明:与指定银行签订的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,以及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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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阶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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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申请:申请人向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,一般是当地的文化和旅游局,按要求提交上述准备好的申请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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形式审查: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,会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、规范性进行形式审查。如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,会当场或在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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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查阶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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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审核: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核,可能会对经营场所、营业设施等进行实地核查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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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出决定:对于申请设立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,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。予以许可的,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;不予许可的,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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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续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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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登记:申请人在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后,持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手续,领取营业执照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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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更与备案:旅行社变更名称、经营场所、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,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,并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,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。
各地政策可能存在一定差异,在办理之前,建议详细咨询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,以确保准备充分、顺利获批。
